招聘信息最新招聘2023_招聘信息最新招聘2023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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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苏州太仓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2023年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3.2023年泉州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4.2023年天津市宝坻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苏州太仓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3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270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6至2005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6日以后出生)。
户籍不限。
(三)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普通高校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四)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承诺在试用期内取得,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以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或相近。
(六)《2023年苏州太仓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1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4)2023年9月1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3年苏州太仓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四、报名
(一)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3月10日9:00-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人。
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有关要求
1.实行按岗招聘的办法。
本次招聘岗位见《2023年苏州太仓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选定岗位后,通过资格审核者,其考试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对照《岗位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确保在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报考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见《岗位表》。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12日9:00-12:00登录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五、招聘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初定2023年3月18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主要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基础知识(占20%)和学科专业知识(占80%)。
3.笔试总分及合格分数线:笔试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
笔试设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1.资格复审时间:初定2023年3月24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及时关注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人,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初定2023年3月26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及总分: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形式,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进行备课、试讲。
其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模拟上课分与加试技能测试分各占50%。
面试准备时间30分钟,模拟上课时间10分钟。
面试总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笔试),取加试成绩高者)。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太仓市教育信息网(/www.tcedu.com.cn)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并将本人档案转到太仓市教育局。
新录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统筹调配,并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合同,未按时签订的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凡在约定时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3531142。
九、解释
本《公告》由太仓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太仓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7日
附件附件:2023年苏州太仓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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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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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2月28日(周二)9:00—3月3日(周五)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8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9:00—3月5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笔试日期初定2023年4月1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9日9:00至3月31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如有变化,将提前在东吴人才网(/www.dwrc.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东吴人才网(/www.dwrc.cn)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在东吴人才网(/www.dwrc.cn)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89101。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2-65253721;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岗位简介表;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1:30、14:00-17:00。
附件1:《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附件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
附件:
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
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须一致。
3.2023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
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聘用后一年内取得),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招聘对象
第1类: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第2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师范院校的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第3类:特殊教育师范院校(仅限报考岗位代码45特殊教育岗位以及岗位代码46特殊教育自闭症方向)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14日17:30。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ome),进行注册、提交资料、上传照片。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在职人员在报名时,还需在备注栏中备注已开具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资格审查:报名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ome)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拟进入面试、体检、考察阶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
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记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详见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ome)有关说明,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网站有关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关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并按要求办理加分申请手续。
申请加分所需材料、条件、提交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
情况特殊的,由晋江市教育局商晋江市人社局研究后报泉州市教育局和泉州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方式
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面试。
地点设在晋江市,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的相关通知。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学科知识等。
2.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0分,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分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面试合格线为70分。
(四)综合成绩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考试采用仅面试的,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
入围人员综合成绩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二)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体检前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上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诺可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附件3);
3.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4.在职人员应于体检前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关系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
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弃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
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生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后,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
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
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涉及选岗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学校。
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分顺序选岗;若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人才待遇
对符合《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引进条件的教育人才,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总额度最高30万元的经济补助及50万元的购房补助;硕士研究生、部属院校本科毕业生按引聘学校类别享受总额度3万元至7万元的经济补助及15万元的购房补助;配套安居保障、子女教育服务、培养培训、城市配套服务等政策优惠,通过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或符合“涌泉”行动、市级引进高水平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的,可同步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具体详见附件4)。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方案将通过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ome)、泉州市教育局网站、泉州市人社局网站、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ome)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
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建议考生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情况和实际需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作适当调整,具体由考试组织单位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
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或享受相关人才政策优惠的引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按《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追回已发放的引才待遇。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晋江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5-85660279。
附件:1.2023年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2.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
4.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
晋江市教育局
2023年3月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福建省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 2023年福建省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doc
附件3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doc
附件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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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9:00至2023年2月10日17:00。
审查时间:2023年2月6日9:00 至2023年2月11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2月6日9:00 至2023年2月12日17:00。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科。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考。
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招聘计划数与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其中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16:00。
2.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请仔细核对所填写的信息,报名结束后不允许修改报名表。
各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审查,于48小时内审查完毕,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查看审查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未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实际情况修改报名表,并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再次提交,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笔试
1.报名成功人员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
2.《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和笔试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不再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要求),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1.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需进行资格复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并列考生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报名网站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再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由本人持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他人代办,需填写委托书,由代办人持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考生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所需相关材料),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取消面试资格。
2.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
本人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位认证报告。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个人承诺书》,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学专业、政治面目、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毕业时间、最晚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本人承诺如在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证书,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报考应届生岗位的2021届、2022届毕业生需现场签订《未就业且未缴纳社保承诺书》;
要求工作经验的应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和社保缴纳记录;
要求中共党员的应提供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招聘单位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
(五)面试
1.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在报名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
缴费成功后,即可在该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要求,不再另行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4.面试考官人选(评委)由具有面试资格或有经验的专家随机抽调。
5. 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六)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小数点保留位数的下一位进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
体检由指定医院负责,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阶段。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
复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
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考察
各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体检合格的考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
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
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经查验无误后,办理聘用手续,如在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证书,视为放弃资格,不再聘用。
(十一)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后,各用人单位将《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报区人社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四、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报考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
(三)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政策中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五、本公告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报名审核电话:022-29998114
监督电话:022-29242131
网站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30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9日
附件:《天津市宝坻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xl/
好了,今天关于“招聘信息最新招聘2023”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招聘信息最新招聘2023”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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